文艺引才!济南市出台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师文静
近日,济南市正式出台了《济南市引进培养扶持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争用3至5年时间,聘任10名左右艺术大师、引进20名左右艺术名家、扶持20名左右民间文化优秀人才、培养50名左右文化系统优秀艺术人才。通过邀请国内一流艺术大师和名家参与精品剧目主创,提升全市文化系统艺术人才专业水平,推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不断向“高峰”迈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不断向“高端”发展。
《办法》中规定,为了实施该人才计划,最重要的是搭建聚集人才平台。
首先,要建立艺术大师工作室。聘请引进顶尖文艺大家,以传授技艺的方式,培养文艺人才、指导文艺精品创作、推进对外文化交流。聘请引进对象主要是在文化艺术领域享有盛誉的国内顶尖人才、领军人物(各艺术门类带头人)和济南市文艺发展急需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设计等方面高层次人才,聘期2年,计划10人左右。文艺大师以柔性引进为主,设立工作室期间每年在济南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文艺大师工作室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设计个性化聘用方案。第一年给予文艺大师工作室100万元资助经费,用于具体项目的资助;第二年视工作成效再给予100—200万元的补助资金。而根据济南市中长期艺术创作规划,由艺术大师参与主创的剧目、或者指导市属艺术院团和创作单位的艺术人才获得国家、省常设性奖励的,参照相关规定对艺术大师给予同等奖励。
其次,建立艺术家工作室。培养扶持全济南市成绩突出的文艺人才,为其文艺创作提供良好环境。培养扶持对象主要是济南市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省“五个一批”、市“六个一批”人才以及“齐鲁文化英才”、“泉城文化英才”获得者;国家常设性文艺大奖的获得者及获奖作品主创(编剧、导演、舞美设计、主演)、第一完成人;省常设性文艺奖项获得者等。艺术家工作室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设立10个左右。每个艺术家工作室的运转周期为3年,第一年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以后年度视创作成果再给予每年10万元补助资金。
第三,建立老艺术家工作室。组织获得过省级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和荣誉、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和知名度、为济南市文艺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艺术家,实施“传帮带”工程,建立老艺术家工作室。充分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作用,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计划每两年培养10人左右专业素质好、濒临失传的特殊艺术人才。每年给予老艺术家工作室资助经费20万元,给予老艺术家每人每年5万元培训补贴。经审批,对65岁以上的老艺术家,每3年扶持一个作品创作、参赛、展演等项目,扶持资金不少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