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细则公布 今起征集候选景观
济南日报
18日,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活动将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候选泉水景观征集,各县(市)区名泉保护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推荐候选景观。此外,济南市泉水节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布了《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评选办法,候选泉水景观征集从4月18日起持续至5月15日,各县(市)区名泉保护管理部门、泉水景点和社会公众均可向评选工作小组提交候选泉水景观名录,其中要对泉水景观的形成、自然特点、历史文化内涵以及参选理由等进行说明。此外,社会公众也可参与推荐候选泉水景观(荐景邮箱jnqsjg@126.com)。5月16日、17日,荐景期结束,济南市泉水节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所有候选泉水景观。
细则规定了十大泉水景观评选6项原则:1.济南市现有名泉(主要是新72名泉)中,能全面表征济南泉水自然特点、人文特色的景观。2.要具备自然层面的科学价值、审美层面的美学价值、人文层面的历史文化价值。3.体现景观可观性、泉水标志性、文化传承性。4.景观用名应为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即四字结构。文字要富有独特的意境,充满诗情画意,不宜直白遣词讲究平仄,朗朗上口,易于传播景观名称前两字应具表象名称,后两字表意境。5.坚持群众性和专业性结合、民间与政府互动的原则,所评景观要力争做到群众公认、专家认同、政府认定,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6.坚持现实意义与象征意义相结合、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相结合的原则,所评景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能够成为济南泉水名片,具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空间。
细则还规定了泉水景观的4项评价标准:1.历史文化性:体现济南泉水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济南泉水特有的历史内涵和文化价值,能够成为济南泉水文化的直观体现。2.标志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济南泉水的标志性景观。3.公共性:具有一定的公共资源性质,社会公众可观、可用。4.可持续性: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具有历史文化稳定性和长久价值,能够成为济南泉水自然特性的经典。
参选的泉水景观除具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可观性,泉水现状良好,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相融,具有较强的公众休闲功能和较广阔的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空间。
评选活动采取公众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众评选分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两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