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敲定 泉城32景开评在即
济南时报
很多市民力荐大明湖景观入围“泉城新八景” 记者王锋 摄(资料照片)
“泉城新八景”评选有了“硬杠杠”!5月2日,“泉城新八景”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布《“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及方法》。此前受到广泛认可的草案内容被保留,在此基础上,《办法》还听取多方意见,增加了评分细则。按照细则,对于景观的去留取舍,评价标准在历史性等评分项目方面各有权重。
评选“新八景”,历史性景观性各占20%
日前,在初步征集市民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团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草案)。4月18日,这一草案正式通过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公布后,得到社会各界的热评和广泛认可。专家评审团名誉主任委员、著名历史学家安作璋教授等在细致阅读“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草案)后,总体表示认可。安作璋表示,要把“泉城新八景”评好,应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宗旨进行全面考虑,既要有选择地继承,也要有创新和发展;评选过程要少一点浮躁、炒作,多一点慎思、明辨,评选出的结果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市民评审团副团长、秘书长权威等建言,评选标准一定要“突出或者体现出重点,不搞平均化”。
记者注意到,评选标准及办法保留了受到广泛认可的草案内容,还听取多方意见,增加了“评分细则”等内容。按照细则,对于景观的去留取舍,评选标准在其历史性等评分项目上各有权重:历史性占20%、标志性占20%、景观性占20%、公共性占15%、持久性占15%、时代性占10%。
哪些景观能最终当选,市民都有发言权
“泉城新八景”评选活动启动之初,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将坚持历史景观和现代景观相结合、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在传承历史的同时,集中展现济南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就,使所选景观既能体现济南之美,又具有公众属性,在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促进济南文化旅游事业的创新性、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
此次评选将遵从民意、集中民智、惠及民生。除了提名名单由公众推荐产生,哪些景观能最终当选,普通市民都有发言权。按照晋级规则,“泉城16景”将由公众投票、市民评审团投票、专家评审团投票三方共同决定。
“泉城32景”开评在即
市民评审团、专家评审团近期将讨论评定32景
谁能入选“泉城 32景”,很快就能见分晓。随着日前“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及办法浮出水面,“泉城32景”何时出炉牵动着市民的心。记者5月2日从“泉城新八景”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民评审团、专家评审团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讨论评定“泉城32景”的归属。
自从去年8月份“泉城新八景”启动以来,广大市民和网友纷纷通过官方网站、短信、电话等各种方式推荐美景。目前,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商河县、平阴县、济阳县十个县(市)、区的辖区八景均已陆续评出。网友推荐的景观,加上各县(市)区新八景,近1200处景观都将作为“泉城新八景”的候选景观。
为保证评选公正、公开,去年10月,“泉城新八景”市民评审团正式成立,27位市民顺利入选。去年12月,由23位著名人文、历史、艺术专家参与的“泉城新八景”专家评审团正式组建。成功入围评审团成员的市民,将与专家评审团一起,分路参与相关候选景观的实地考察;参与“泉城新八景”全程评选及景观名称拟定等方面的讨论;参加“泉城新八景”发布仪式。
“泉城新八景”评选标准及方法
本着对济南历史文化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济南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称号的敬畏感,本着对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内涵丰厚的“济南八景”加以传承和发展的态度,为充分认识济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性,全面挖掘济南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城市文化品牌,让人们真正认识济南之美、济南之变,把济南早日建成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世界文明相贯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促进的文化强市,评选好“泉城新八景”,特制订本标准和办法。
■一、评选原则
1.“泉城新八景”是指在当今历史时期重新梳理出的最能代表济南自然、人文特色的风貌景观。景观,不仅是景点和景区,更是一种景色、景象的高度概括和提升,是反映统一的自然空间、社会空间组成要素总体特征的集合空间体系,它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
2.所评景观就其外在形象而言,要有美感,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就其内在素质而言,要有历史文化内涵。对景观的界定应把握以下几点:景观是风景,能给人视觉享受;景观是人们精神的“栖居地”;景观是一个具有结构和功能、内在和外在联系的自然、人文生态系统,是济南特有的文化符号。
3.所评景观应当蕴含无尽的意境,应是人们微妙心境的体验和表达。应注意“集春夏秋冬之节,晨午昏夜之时,阴晴雨雪之候,尽入画中”的特点。
4.济南历史悠久,景观资源十分丰厚。景观评选应坚持大文化、大景观、大概念和大济南的原则,同时应观照具有济南特色的微观景观和既有的具有代表性、传承性的景观。
5.所评景观名字应为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即四字结构。文字要有诗情画意,不宜直白。尽量不用“胜境”、“风情”之类过于抽象、空洞、空泛的字眼,避免使用“天地”、“乾坤”、“千秋”之类评价性语言;遣词上,应讲究平仄,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前两字应表具象名称,后两字表意境。
6.评选坚持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在选择上,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应侧重历史景观、自然景观与人工景观应侧重自然景观。坚持群众性和专业性结合、民间与政府互动的原则,体现权威性和广泛性,所评景观要力争做到群众公认、专家认同、政府认定,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坚持现实意义与象征意义相结合、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相结合的原则,所评景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标志性意义,体现济南之美与特色,又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成为济南城市名片和城市建设、文化发展、旅游开发的亮点。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评选景观应关注以下六点:
1.历史性:体现济南本地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济南特有的历史内涵和文化价值,能够成为济南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的直观体现。
2.标志性:具有唯一性和独特性,能够成为济南城市的标志景观。
3.景观性:具有景观功用,好看可游,能够成为国内外游客乐于驻足游乐的胜景。
4.公共性:具有一定的公共资源性质,普通市民能观赏、可享用。
5.持久性: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具有历史文化稳定性和长久价值,能够成为济南城市风貌的经典。
6.时代性:在展现深厚济南历史文化的同时,注意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济南城市的新景观,使其能够成为当代济南的推广品牌。
凡是参选的景观,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或较高的保存价值,体现济南地方特色、充满时代气息、展现济南风采、深受市民喜爱。
2.具有较强观赏性,给人以美的感受和熏陶,拥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
3.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相融。
4.具有较强的公众休闲功能,可供广大市民、游客游憩休闲。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众评选、市民评审团与专家评审团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公众评选采取网络投票、短信投票、信函投票、现场投票、12345电话投票等方式进行。专家评审团与市民评审团按照本评选标准和办法进行。
3.评审结果报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审定。
4.具体步骤:先由评选办公室在公众推荐和各县市区集体推荐的所有景观中,初选出50个景观,经市民评审团和专家评审团初评选出“泉城32景”。在此基础上,经由市民投票,市民评审团和专家评审团分别评审,评选出“泉城16景”;最终由专家评审团根据公众意愿和各方意见,经过整合、提炼,并由语言文字专家、八景研究专家等定名,推荐出“泉城新八景”报市委宣传部。
5.隆重举行“泉城新八景”颁奖仪式。
■四、评分细则
历史性占20%、标志性占20%、景观性占20%、公共性占15%、持久性占15%、时代性占10%。
按照晋级规则,“泉城16景”将由公众投票、市民评审团投票、专家评审团投票三方共同决定。
■五、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泉城新八景”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本评选标准及办法由“泉城新八景”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