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下水保护行动成全国标杆
作者:李小梦
4月20日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地下水保护行动”已被列入中央试点(示范)项目,从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获得的一定额度补偿,将用于地下水保护。这标志着我市“地下水保护行动”得到水利部的肯定,为类似地区地下水保护树立了标杆。
由于工业、城市用水量的不断增加,泉域地下水无限开采,济南地下水一度“采补”失衡,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地下水漏斗区逐步扩大,并引起地裂、地陷和地沉等一系列地质灾害。2002年,我市实施了综合保泉措施:引用黄河水资源置换泉域地下水开采,使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供水比例从保泉前的3:7变成了现在的6:4,为保泉供水和城市应急用水发挥了关键作用,保证了从2003年开始泉群的持续喷涌;采取回灌补源措施,保证了在枯水季节以及黄河面临断流、泉群处于警戒水位的特殊阶段,泉群正常喷涌;实施各项节水措施,缓解了城市用水供需矛盾,减轻了地下水的开采压力,促进了保泉工作。
2010年,市水利局联合中国地质大学对济南保泉行动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对济南在寻找新的水源替代泉域地下水开采、地下水位监测等保泉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保护泉域地下水提出了一系列建议:疏通护城河河道,修建必要工程,把观赏后的泉水聚集起来专门用来供生活饮用,或者利用泉水修建一些娱乐设施;花大力气改造济南供水管网系统,使居民生活用水管网与城市、工业用水管网分体运营,
优质地下水用于生活用水和高精尖工业用水,确保优水优用;改善供水管网漏损严重问题,提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供水比例;在地下水系统数值模型基础上,建立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找到保泉水位约束条件下的地下水最佳开采量,以科学管理济南水资源;组建保泉顾问组,综合整理科学保泉方案。
针对保泉行动评估提出的建议,市水利局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地下水保护“五大行动”,并于今年被列入中央试点(示范)项目。这“五大行动”包括:保护泉城特色,实施封井限采行动,有序做好自备井的关闭工作,减少地下水开采;实施原水置换行动,大力推进多水源优化调度与配置工作,调整供水结构,在城区逐步实现黄河水、长江水、地表水以生产、生态用水为主,地下水以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加大雨洪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减少地下水的开采;实施高效节水行动,做好工业、农业、生活的工程节水和管理节水工作;实施水源涵养行动,加大荒山造林力度,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做好南部山区综合保护与治理、地下水回灌补源和天然河道截污导流等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行动,建立地下水决策支持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保泉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