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个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初稿出炉,正征求意见
齐鲁晚报 记者 王皇
26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均挂出《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初稿进行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这将是济南市首个名泉保护总体规划。
2035年目标
地下水位28.15米以上累计200天以上
该规划将指导名泉保护工作,是编制各泉群保护详细规划、开展规划范围内泉水生态和人文景观的保护,管控各项建设活动的主要依据。规划分为总体保护和重点泉域控制两个层次,总体保护规划范围为洪范池泉域、趵突泉泉域、白泉泉域、百脉泉泉域及长清-孝里水文地质单元,总面积约 3542.8 平方公里。重点泉域控制规划范围为趵突泉泉域和白泉泉域,总面积约2392.4平方公里。
该规划为长远规划,不设期限。为与城市发展衔接,设立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 为2035年。规划提出近期目标是修复、提升直接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入渗补给能力,保持补给区雨水入渗总量不减少;保持正常降雨条件下市区四大泉群持续喷涌;推进十大泉群的详细规划,完善七十二名泉及" 泉&bull 城文化景观" 要素的风貌保护与提升。远期目标是保持正常降雨条件下全年地下水位达28.15米(黄色预警线)累计200天以上;形成系统化的泉水生态保护体系,推进申报世界遗产,泉水特色风貌和泉水文化得到全面提升。
对泉水的保护从保护泉水生态循环全过程和彰显泉水文化软实力两个方面入手,着力" 保水源、保路径、保风貌、保文化" 。
" 保水源、保路径" 上,构建" 两区三级" 的总体保护体系,两区为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对补给区包含的重点渗漏带、直接补给区和间接补给区及汇集出露区包含的集中出露区、重点富水区和一般富水区,实施分级保护与管控。依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地质专项成果》,上述泉域及水文地质单元内,补给区面积 2845.1平方公里,汇集出露区面积637.7平方公里。
" 保风貌、保文化" 则针对十大泉群、七十二名泉等泉水出露点,以及与泉水文化相关的泉水园林、泉水街巷和民居等提出的保护与管控措施。
同时,规划以泉水保护与城市建设共融为目标,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要求,针对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趵突泉泉域和白泉泉域,结合山体、河流水系、直接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保泉生态控制线的划定,明确各类保护范围,明确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功能区划,提出管控措施。
补给区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补给区以保泉优先、兼顾发展,保护生态基底,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保护原则,划分为重点渗漏带、直接补给区和间接补给区三级。现已划定的重点渗漏带面积为 114.2 平方公里;直接补给区面积为1176.9平方公里;间接补给区面积为1554.0平方公里。
直接补给区重点控制城市建设用地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及地上地下叠加建筑密度,逐步恢复和提升入渗功能。保护植被,封山育林、育草,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合理拦蓄促渗。但禁止建设污染水质的工业生产项目,禁止倾倒、堆放、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其他影响地表水渗漏和污染水质的行为。
间接补给区则保育与修复自然生态,保护自然地形与地质构造;防治入渗补给水质污染,各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需经过严格无害化处理,达标后可排放。原则上应遵循直接补给区的保护措施。
重点渗漏带遵循直接补给区管控措施。严格控制经营性用地;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镇村建设用地总规模。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建设项目。对占压重点渗漏带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恢复和迁建。同时,禁止在河流底部、边坡做防渗处理,禁止开山、采石、挖砂、取土。
汇集出露区
涉名泉保护设施内容纳入竣工验收范围
汇集出露区的总体原则是管控地下空间、保护径流通道,控制地下水开采、保证泉水喷涌。 汇集出露区又划分为集中出露区、重点富水区和一般富水区三级。集中出露区面积为 73.9平方公里;重点富水区面积为 247.0 平方公里;一般富水区面积为 316.8 平方公里。
在保护措施上,对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在审查时,要求有《泉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施工过程有了泉水保护的要求,同时竣工验收时,也有要验收涉及名泉保护设施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