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镇非居民用水时隔21年首次调价 下月实施
舜网-济南时报 记者 杨璐
21日,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公布《济南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1997年《济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时隔21年后首次对城镇非居民超额用水加价水费倍数做出调整,并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记者了解到,在济南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表中将用水细分为4类,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新《制度》中所指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包含除了居民生活用水之外的所有用水类别。其中既有学校单位,又有工厂企业,还有绿化、环卫等服务城市时所使用的管网自来水。
据了解,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要以保障非居民用户合理用水需求为前提,又要反映目前水资源稀缺的严峻形势。根据新《制度》,济南的非居民用水将根据用水定额,充分考虑本市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分档水量、加价标准、加价项目、计费周期和收取方式。
用水定额将严格执行山东省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碰到省行业取水定额标准没有涵盖的行业,将选用国家分行业取水定额标准若为国家和省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均未覆盖的行业,将结合济南非居民用户的生产、经营用水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和省标准的济南市分行业用水定额。
值得注意的是,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原则上仅为基本水价加价,不包括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除基建施工临时用水的水费都以季度作为一个计量缴费周期,当基建施工用水户以工程用水量达到核定的水量时才开始计量缴纳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最终,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将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
有啥变化从“计划”到“定额累进”更科学
1997年至今,旧非居民用水标准已经沿用了21个年头,眼下新《制度》诞生在即,那么两者有到底何不同?修改后水价如何计算?怎样实施新《制度》?2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有啥不同:“下达计划”变为“用水定额”更加科学公平
1997年实施的《办法》第11条规定: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用水,超计划部分按标准征收加价水费。市节水办相关负责人说,征求意见稿中与这种“下达计划”的方法最大的不同便是“用水计划”变成了“用水定额”。